目录:
1.征信报告修改过看得出来吗
2.征信记录修改多久可以看到新的报告
3.征信修改后多长时间生效
4.征信改版以前的记录怎么处理
5.修改征信报告犯法吗
6.修改征信记录违法吗
7.修改个人征信报告会被发现吗
8.修改过的征信报告能贷款吗
9.征信报告改了能查出来么
10.征信修改完以后多长时间能更新出来
1.征信报告修改过看得出来吗
2018年底,央行的征信中心上线(试运行)了新版本征信报告,并将于5月份左右正式切换,有些银行机构已经在使用了本人在拿到新版征信样本时打开看第一眼的感觉就是信息多了很多,也复杂了许多,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写出自己对新版征信的解读并和各位大佬讨论下每个模块在实践中的用处和注意点,希望能让从业者可以早点熟悉新版报告,。
2.征信记录修改多久可以看到新的报告
文章较长建议仔细阅读,也建议收藏阅读。因本人也是第一次看,解读中也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写的,有错误之处还望指点。正文报告首页:
3.征信修改后多长时间生效
①报告编号和报告时间与旧版报告一样,只是少了一个查询请求时间②其他证件信息: 这一块是新增信息,可能以后用这些证件也可以查得到征信,不仅仅只是身份证(只是猜测,但银行机构估计还是会偏向身份证查询)③防欺诈警示:具体内容尚不明确,跟目前个人被冒用申请信用卡、办理贷款现象较频发有关。
4.征信改版以前的记录怎么处理
④异议信息提示:这是提示我们,信息主体对自己的征信报告内容有异议,且正在处理异议,比如信息不对,或者逾期错误之类,下面会显示详情。个人基本信息模块:
5.修改征信报告犯法吗
①身份信息:身份信息基本与旧版区别不是很大,新增了邮箱和多个手机号码(这个应该是之前用过的手机号码都会出现)a、手机号码:这个好处是,客户手机号码不是唯一了,比如现在客户有一个号码有风险信息,换另一个号码,我们又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其他号码了,信息的封闭性相对减小了,当然可能也存在这个号码不用了,或者新办的号码未及时更新。
6.修改征信记录违法吗
b、信息更新日期:这个更新信息可以作为参考,他换手机号的频率是否频繁,当然这个时间不是他更换手机号码的时间,前后可能相差一段时间,信息更新会有延迟性。②下面几项与旧版没有什么区别,不再赘述。
7.修改个人征信报告会被发现吗
信息概要模块:
8.修改过的征信报告能贷款吗
信息概要:信息概要与老版征信相比,增加了很多信息①个人信用报告”数字解读”:468:这个分值简单的说就是和大家的芝麻信用分一样,大家就懂了,央行根据历史沉淀数据多个维度给信息主体打出的一个信用分,参考:
9.征信报告改了能查出来么
https://bbs.creditcard.com.cn/thread-1223408-1-1.html>10%:该数据相对位置在10%左右,就是比其他10%的人高②信贷交易信息提示:这个跟旧版征信相差不多,账户信息概要,有多少账户,分别是什么(数字不用去考究,样版,和下面的详情核对不上)。
10.征信修改完以后多长时间能更新出来
③信贷交易违约信息概要:这里增加了违约信息的概要,尤其被追偿信息的增加能直观看出客户违约后的情况。
被追偿信息汇总:资产处置业务:有贷款走到了资产处置地步,比如违约后拍卖房产、车辆以及公司设备等都属于资产处置垫款业务:我们通常说的担保人代偿逾期(透支)信息汇总:这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样版的原因,信息和下面的账户信息对不上,这里只是逾期汇总,告诉你信息主体有逾期(准贷记卡是透支)。
④信贷交易授信及负债信息概要(这里和旧版没有很大区别,只是分的更细)
为个人其他相关还款责任:如共同还款责任,连带清偿责任共同还款责任:比如夫妻二人贷款买房,这就属于共同还款人或者学生和监护人一起申请助学贷款,两者也就是共同还款人的关系和贷款中的担保人有点区别,付的责任更大一些。
那么共同还款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还款人要是没有能力还款,或者银行认为还款人无法按时足额还款,那么银行有权利要求共同还款人承担还款的责任,要是还款人不履行这一职责,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有责任向法院起诉共同还款人。
总之,还款人承担不了还款责任时,共同还款人必须承担共同还款人指的是共同借款,一般是直系亲属、亲戚朋友之类的连带清偿责任: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还钱。
为企业其他相关还款责任:比如信息主体是股东或法人,为企业贷款做担保或共同偿还。⑤非信贷交易信息概要:和贷款信用卡无关的交易信息公共信息概要:这块旧版征信也会有,新版分的更细
电信业务:宽带、手机、电话之类的费用,如果金额过大,而且是先使用后付费的业务类型,后面可以看到详细的自来水业务:水费,可能也会显示电费(电费业务),只是分不清这里会不会显示客户名下企业的水电费欠费记录,如果显示,客户欠费金额可以看出点客户的经营情况(参考)。
⑥查询记录概要:新增加的模块,增加了上一次查询记录和异议说明信息,主要还是看后面的查询记录
被追偿信息模块
业务种类:资产处置催收阶段到达资产处置阶段账户状态:催收债权接收日期:2007.11.9截至2011年1月8日资产管理公司2007年11月接收这笔债权催收,直到2011年1月还有20000块没有收回(余额)
最近一次还款日期:2011.1.8债权转移时的还款状态:6 >>>>从贷款机构转移到资产管理公司时客户的还款状态为6个月未还款,就是征信上显示数字6了账户状态:结束>>>>账户状态为结束,应该是指担保公司代偿结束且担保公司和客户的追偿也结束,否则应该会显示催收或追偿类状态(里面存在2层关系,1层是担保公司和银行的关系,1层是担保公司和客户的关系)。
非循环贷账户:
账户信息展示方式与旧版征信有所不同新增:还款方式(等额本金)、共同借款标志(主借款人)B:还款状态状态显示为B应该是指呆账,呆账的英文为bad debts16200:未还金额,即逾期金额或透支金额(准贷记卡)
这里要注意的是一年是2行,一行是状态一行是金额,两行都是数字的时候不要看岔了,如果下面的金额不是16200,是个很小的数字,比如7,上面是3,逾期次数是3,不是7,尤其这个还连着上面的一行,上面一行也是数字,等于三行数字现在一行是一年的,我们看2年内要看2行,不能和旧版一样,只看一行。
上面是一个完整账户,现在拆分:
这里要注意当前逾期及账户状态:我们按旧版的看客户账户为逾期,五级分类为次级,且有当前逾期2期,金额为6100元但是现在新版的有个时间节点,以2015年5月5日为时间节点,5月5日之前他的账户的确如上所述,但5月5日之后,在5月31日的时候,客户把钱还了,账户状态变为正常了且无当前逾期,而客户的征信报告是6月1日拉取的,所以这个账户是正常且无当前逾期而不是次级当前逾期6100。
下面是客户对该账户有异议,且提出了异议,以及处理结果及回复、机构说明。
转出:现在虽然账户状态为转出、销户、结清,仍然会显示截至状态变更之前的五年内还款记录(未满5年,全部显示,超过5年,显示5年内)。
还款频率:不定期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账户状态:结清(还款状态:C)>>>>>C表示结清(正常结清、提前结清、以资抵债结清、担保人代偿结清),和旧版结清不同,旧版结清只显示近2年有逾期的月份,新版正常显示近5年内还款记录。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质押给信贷机构,在还款完成后,股票再还给借款人,具体业务操作不赘述。循环额度下分账户:
(三)和(四)放在一起:循环额度:给你一个额度,在贷款期限内客户可分次提款、循环使用,不超过可用额度单笔用款时,只需客户填写提款申请表,不用专门再次审批如:客户2015年5月1日有2万额度,期限为2年,在2015年5月10日,客户提款1万,期限为1年,2016年5月10日到期;在2015年8月10日,客户再次提款1万,期限为一年,2016年8月10日到期。
还有一种可能客户两次提款总额可能超过了额度,应该是因为第一次的额度还进去了一部分循环额度下分账户:就是上面的例子,也就是(三)这种情况循环贷账户:应该就是指授信额度一次性支取完成,未分多次提款,就是(四)这种情况。
①授信协议标识、管理机构都相同:商业银行”AF”给客户授信100万,客户在2011年9月22日提款50万,2016年9月21日到期;客户在2014年8月22日将剩余50万提款,2016年8月21日到期②这个账户和前面说的那个不是次级就不一样了,这个后面没有显示他账户状态变为正常,所以拉取征信时,该账户五级分类仍为次级,账户状态为逾期,且当前逾期2期,金额为6100元。
贷记卡账户:
新增”大额专项分期信息”:信用卡分期信息(对实际操作有参考价值,由当前逾期时,不知道普通的分期会不会显示)特殊事件说明:该账户2015年5月不出单>>>可能客户在当月账单期未使用该卡。
准贷记卡账户:可透支类,基本没变化,逾期展示记录扩大了,也是新版的特色之一。
相关还款责任信息:
应收账款: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如:A公司和B公司为合作关系,A公司向B公司销售商品,B公司赊账,这笔钱对于A公司就叫应收账款,对于B公司就叫应付账款。
在这里面的关系是:①B公司向商业银行”ER”申请一笔固定资产贷款,可能是应收账款质押,B公司为这笔应收账款的债权人②客户所在企业为A公司,与B公司为合作关系,B公司向A公司销售商品,A公司赊账,形成B公司的应收账款,A公司为这笔应收账款的债务人。
③B公司将改应收账款抵押给银行”ER”,所以A公司对这笔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也就对应到了这笔贷款。授信协议信息(只截取一部分):这里看一下就可以了,关于客户的授信协议,可与前面的非循环贷、循环贷相对应。
非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公共信息明细:这块增加了不少信息,(一)、(二)、(三)、(四)、(六)具备参考价值。
本人声明、异议标注:均为新增项
本人身份证丢失,2013年11月后的新业务均非本人办理:此类信息需要注意客户目前的身份,如果客户以此条为理由,说明2013年11月后的新业务非本人办理,存在隐藏风险。查询记录:与旧版征信没有区别
来源:信贷风险管理